| “贵州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公益助学确定申报时间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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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29 21:39 文章来源:贵州都市报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本报与团省委、省青基会联合启动“贵州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公益助学活动确定申报时间和程序
金黔在线讯 7月6日,本报与团省委、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启动“贵州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公益助学活动,资助今年考上大学的602名贫困学生上大学(每人3000-4000元)的消息见报后,引起广大读者的关注。
“贵州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公益助学活动办公室特别提醒读者,注意具体申报流程。
资助对象
“贵州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公益助学活动资助的对象为:今年参加高考并被普通高校录取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大学生的农村贫困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省贫困线),城市贫困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贫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申报程序
由申请人于www.gzydf.org.cn下载(或到当地团委索取)“希望工程圆梦大学”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申请表所列内容。请考生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父母所在单位对考生真实情况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签署意见。
申请表报交当地团县委希望工程办公室,团县委希望工程办公室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7月30日前统一报交贵州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备选。
申报时间
各地贫困学生申报“圆梦大学”资助截止报名时间为2006年7月20日,团县委上报时间为2006年7月30日(最好以电子文档方式发至jinganqi@yahoo.com.cn),逾期,省青基会将不受理申报。
资助程序
所有申请了“圆梦大学”资助的考生,在收到录取学校(必须是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通知书后,需立即以电传或电邮方式,向省青基会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并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当地团县委,方能成为正式受助生。已申请,但未被全日制本科大学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获得资助。
所有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将于2006年8月中旬在“贵州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网站、《贵州都市报》、金黔在线网同时发布,各地考生可登录上述媒体查询。各地应在考生所在县招生办、村民组、居委会、学校对考生获得资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于2006年9月10日前到省青基会领取助学金及结对资助卡。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省青基会领取助学金,可由考生亲属凭考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到省青基会领取。
获得资助的学生,在得到助学金后一周内,必须向资助人写出感谢信。如资助人反映未收到学生写出的感谢信,将追回助学金,取消资助资格。
“贵州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公益助学活动咨询电话:0851—6580178、6576254。同时设投诉举报咨询电话:0851—6580177、658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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